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文件
丹造价字[2000]2号
转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辽建价发(2000)10号关于开展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年检的通知
各建设、开发、施工、设计、监理及造价中介咨询单位:
现将《辽建价发(2000)10号关于开展<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年检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同时结合丹东地区实际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根据造价员的分布情况,分别在东港、凤城、宽甸、振安区、元宝区和丹东市内设年间工作小组,
年检的具体时间规定如下:
凤城市:2000年12月18日
东港市:2000年12月20日
宽甸县:2000年12月21日
振兴区:2000年12月25日
元宝区:2000年12月26日
振安区:2000年12月27日
丹东市:2000年12月11日---12月15日
二、各县区主管部门将2000年造价员年检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做好安排、抓好落实。通过这次年检进一步清理整顿造价员队伍,提高造价员素质,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丹东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文件
辽建价发(2000)10号
关于开展《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
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年检的通知
各市造价管理(处)站:
为加强全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辽建[1997]20号)及《辽宁省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计算机技能训练规划的通知》(辽建[1999]223号)规定,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决定,对《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造价员证书》)进行统一年检,年检具体要求如下:
一、年检对象
所有取得《造价员证书》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年检材料由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所在单位集体报送。
二、年检时间
2000年《造价员证书》全省统一年检的时间为,2000年11月15日起至2001年1月15日止。
三、年检机构
各市造价管理(处)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造价员证书》的年检工作。
四、年检内容
(一)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是否在岗;
(二)是否取得《计算机技能训练通过卡》;
(三)能否提供本人近期概、预、结算等工作实例资料;
(四)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年检须报送的材料
(一)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岗证明;
(二)《计算机技能训练通过卡》及复印件;
(三)近期本人编制的工程概、预、结算、标底等工作实例资料及复印件一份;
(四)《造价员证书》及其它应提供的资料。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造价员证书》不予年检
(一)不能出具在岗证明的;
(二)未取得《计算机技能训练通过卡》且不能提出计算机技能训练计划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三)不能如实提供工作实例资料的;
(四)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七、其它事宜
各市造价管理(处)站对此次《造价员证书》的年检工作要认真组织,按时、保质完成《造价员证书》的年检工作。
2001年年检时,未取得《计算机技能训练通过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造价员证书》将不予年检。
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造价员证书》,将注销其资格证书并由原发证部门收回。
年检期间省造价管理总站将进行抽查。
年检工作结束后,各市造价管理(处)站,将年检情况报省造价管理总站管理科。
二○○○年十一月六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