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本文的第1060位读者

浑南区2025年度表土剥离方案设计编制工作费用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2025年度表土剥离方案设计编制工作费用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2-01232

项目名称:浑南区2025年度表土剥离方案设计编制工作费用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浑南区2025年度表土剥离方案设计编制工作费用

二、预算金额:15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综合单价:元/批次):50000元/批次

三、项目概况: 按照国家、辽宁省及沈阳市关于开展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与利用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占用耕地的单位应当按照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开展沈阳市浑南2025年度表土剥离方案设计工作,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切实保护优质耕地资源,有效保障沈阳市浑南用地项目征地组卷工作顺利进行。四、包组属性:服务

五、评分标准: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内完成

七、履约地点:沈阳市浑南区

八、维保期(质保期):验收合格后 6个月内

九、服务内容及要求

为切实开展沈阳市浑南区耕作层土壤保护与利用工作,满足浑南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需求,保障沈阳市浑南区用地项目征地组卷工作顺利进行,要求承接单位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一) 方案制定。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是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进一步要求,是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内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应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摸清拟占用耕地情况,按照当地政府对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的要求,编制剥离利用方案。

方案内容应包括剥离方案、回覆利用方案、工程量计算、运输方案、施工组织方案、投资估算等内容,通过科学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合理安排耕作层土壤剥离、运输、储存和回覆利用等活动,保护和利用土壤资源,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将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目标、任务、措施、计划和资金等落到实处,有效指导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顺利完成,保证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时空分布的合理性,保障项目组报卷工作顺利进行。

(二) 方案汇报与论证。承接单位按要求编制完成表土剥离设计方案后,形成汇报材料配合完成家论证会评审工作。

(三) 方案修改与成果提报。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形成最终成果报告按时按需提供于甲方。

十、资格条件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付款方式:

表土剥离设计方案完成专家论证会后,按实际编制报告批次数量一次性支付

全部设计款。

付款条件:

以财政资金到位为支付前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脱贫攻坚、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8日18时00分至2025年09月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9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带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如未递交备份文件的按照投标(响应)无效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电子文件递交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到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新硕街1-1号2楼开标室)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浑南分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024-24821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联系方式:02431918388-357

邮箱地址:2210431516@qq.com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沈阳黄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4901880000244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博、张冬妮、徐曼

电  话:02431918388-357


 

信息来源:辽宁政府采购网  时间:2025年9月8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