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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第四批一级造价工程师
初始注册审核意见的公示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汪静鹏等997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郑剑锋等570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14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司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政编码:100835

  联系电话:010-68331219

       010-58934733


  附件:1.汪静鹏等997人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x

     2.郑剑锋等570人不符合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4年3月1日

信息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间: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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